《解开饶恕》第十二章:我应该如何回应不悔改的人?第三条原则
“铜匠亚历山大多多地害我,主必照他所行的报应他。
你也要防备他,因为他极力敌挡了我们的话。”——提摩太后书4章14至15节
……只有当上帝的愤怒和报复作为严峻的现实悬在敌人的头上时,
爱和饶恕他们的意义才能触动我们的心。——迪特里希·潘霍华(Dietrich Bonhoeffer) 写给贝特格(Eberhard Bethge)的信中所言①
实际上约翰·格里沙姆(John Grisham)所写的书的书名——《杀戮时刻》(A Time to Kill)在试图为复仇“正名”。据推测,这个标题暗指圣经中《传道书》的内容:
凡事都有定期,天下万务都有定时。生有时,死有时;栽种有时,拔出所栽种的也有时;杀戮有时,医治有时;……争战有时,和好有时。 (传3:1-8)
格里沙姆的小说暗示卡尔·李的“杀戮有时”就是在他女儿被猥亵强暴之后。在本书的前一章,我根据圣经中明确反对复仇的教导,讨论了卡尔·李的复仇热情。“伸冤在主”。这是回应那些不知悔改的冒犯得罪者时强调的第一个原则。
我们讨论的第二个原则,将标准提高到了更高程度。基督徒被呼召积极主动地表达爱,甚至是对他们的敌人。在卡尔·李的案例中,这意味着他甚至应该主动寻求去爱那些猥亵和伤害他女儿的人。
但是,我们必须要问,基督徒在回应那些不知悔改的犯罪者时,是否还需要有所补充。比如公义呢?如果我们对罗马书12章17至20节的分析只停留在前两条原则上,基督徒可能会被非常合情合理地指责为“把公义丢到了窗外”。我们会很容易遭到指责说认为邪恶不需承担任何的后果或责任。但我们将要讨论的原则三则会达成一个“平衡的”基督徒的回应,既不会停留在此也不会否定公义。
原则三:不要饶恕那不悔改的人,但要为上帝的忿怒留有空间(听凭主怒)
耶稣告诉他的门徒说,当别人请求我们的饶恕时,我们就应该饶恕别人(路17:3下-4)。但那些不请求饶恕的人呢?我们应该如何回应他们?我们应该“自动”饶恕他们吗?请记住,符合圣经的饶恕的定义包含这一前提——领受饶恕的人要悔改:
饶恕:被冒犯得罪者承诺慷慨地豁免那悔改者所应承担的道德责任,并与之和解,尽管不一定要消除所有的后果。
在格里沙姆的《杀戮时刻》中,卡尔·李是否应该饶恕那些强暴了他女儿的人,即使在他们并没有悔改的情况下?答案是否定的。相反,保罗写道,我们要“听凭主怒”(罗12:19),即相信上帝会在他认为合适的时间和以他认为合宜的方式来实现公义。
在这节经文中,保罗引用了申命记32章中摩西的话。在这段经文中,摩西鼓励以色列人在上帝会确保公义得到伸张的事实中喜乐。
他们失脚的时候,伸冤报应在我,因他们遭灾的日子近了,那要临在他们身上的,必速速来到……你们外邦人,当与主的百姓一同欢呼,因他要伸他仆人流血的冤,报应他的敌人,洁净他的地,救赎他的百姓 。(申32:35,43)
仔细阅读这段经文。这种“听凭主怒”的原则,是以色列人用以对付那些对他们行恶之人的装备。而那段经文的总结是,上帝并不饶恕每一个人,以色列人应该在上帝将“伸他仆人流血的冤”②的真理中找到安息。
归根结底,这意味着那些一直不知悔改的人应该明白,冒犯得罪者确实会面对地狱。这一事实值得仔细、冷静地思考。如果不与圣经中的这一真理相结合,即有些人将停留在永恒的折磨之中,就没有人能正当地解开饶恕。甚至在写下这句话的时候,我都会不寒而栗。地狱的现实几乎是不可想象的。我无法想象,(在地狱中)有些人将被折磨十亿年,但仍然丝毫无法接近他们在地狱中的时间终点。我曾在讲道中说,如果由我决定,我只会给希特勒10亿年(在地狱里受折磨)时间。然后我就会让他不复存在。但这不是由我决定的。而且他所犯罪得罪的也不是我。
当然,希特勒是一回事。我已经读了足够多的关于(犹太人)大屠杀的书,我可以很容易地被说服去改变我的观点,认为对希特勒来说,在地狱里待10亿年就够了(我对此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妥)。但知道我们社会中一些被认为是“好人”的人将会停留在永恒的折磨中,这是非常令人震惊的。
这就是保罗在写下罗马书12章19节时所思想的。地狱的现实,就是保罗完全合理地鼓励他的听众不要寻求报复的理由。上帝会妥善处理。而且我们可以肯定的是——神所施加的公义将比我们可能实施的任何(报复性的)事都要严重得多。
提摩太后书4章为我们提供了一个例子,说明保罗如何亲身实践这第三点原则,即为上帝的愤怒留有空间:
铜匠亚历山大多多地害我,主必照他所行的报应他。你也要防备他,因为他极力敌挡了我们的话。 (提后4:14-15)
没有记录表明保罗曾经饶恕过亚历山大。他并没有饶恕他的行为。相反,保罗告诉提摩太说,他对上帝将因亚历山大的恶行而报应他的事实感到放心,他也警告提摩太要“防备”亚历山大。③
正如我在上一章中所描述的,我相信镍矿区的阿米什社区在主动且充满爱意地向谋杀他们女儿的人的家庭提供恩典的事上荣耀了上帝。在如此可怕且糟糕的情境下,他们的爱堪称典范,这让人不愿以任何方式对他们的反应表示异议。然而,由于他们的行为被广泛视为基督徒应如何应对邪恶的典范,我们在此也应该思考一下他们的应对是否可以更加“平衡”。
据我所知,并且我也没有做详尽的研究,阿米什人很少或根本没有提及上帝的公义。他们从一开始就自动地饶恕了罗伯茨。一位阿米什妇女在电视上说,如果他们希望上帝饶恕他们,他们就必须饶恕(罗伯茨)。④一位受害者的祖父说:“我们不应该把做这件事的人想得太坏。”⑤
诚然,基督徒不能被仇恨所征服。然而,基督徒也必须警告这个“旁观的”世界,神是公义的。在邪恶最为黑暗的时候,基督徒应该最为明确地把人们指向十字架。有一种方法可以充满爱意地提醒人们,神的审判是确定无疑的(来9:27)。
篇幅所限,这里不具体展开有关阿米什人立场的探讨。然而,我们可以很快地提出几个要点。
- 阿米什人确实对自己的成员实行“有条件的饶恕”。他们会避开与那些违反他们秩序的人互动,除非他们悔改,否则不会接受他们回到他们的群体当中。
- 阿米什人确实相信地狱和永恒的审判。虽然他们可能会说他们饶恕了一个不悔改的冒犯得罪者,但他们相信上帝会公正地对待他或她。
- 阿米什人不是福音性的(evangelistic)。虽然像镍矿区这样的罕见事件可能会引起人们对阿米什信仰的关注,但很难将他们这种与文化彻底地割裂与耶稣的诫命——到全世界去使人作门徒(太28:18-20)联系起来。阿米什人(在传福音上)的“消极倾向”并不能有效地呼召人们接受信仰并悔改。
我曾在多个场合宣讲和教授这一材料。有两个问题几乎总是会出现。首先的问题是,每当讨论说悔改应该先于饶恕时,就会有人会反驳说:“耶稣不正是饶恕了那些把他钉死的人吗?”他们暗指路加福音23章中所描述的耶稣的受难。
到了一个地方,名叫髑髅地,就在那里把耶稣钉在十字架上。又钉了两个犯人:一个在左边,一个在右边。当下耶稣说:“父啊,赦免他们!因为他们所作的,他们不晓得。”兵丁就拈阄分他的衣服。 (路23:33-34)
这个问题的简短回答是否定的。耶稣并没有饶恕他们。如果你仔细地思考这段经文,你就会发现情况确实如此(即耶稣并没有饶恕那些钉死他的人)。耶稣乃是祷告那些钉死他的人将来有被饶恕的机会——他并有因为他们已经得到饶恕而感谢上帝。如果他们已经被饶恕,那么耶稣的祷告也就显得多此一举了。
如果他们当下悔改的话,耶稣肯定能当下赦免他们。我们从圣经的其他地方可以知道,耶稣有赦罪的权柄。事实上,耶稣曾多次告诉一些人他们的罪被赦免了(例如,路5:20-24;7:49)。
还请注意,在十字架上,就在耶稣祷告希望那些杀害他的人可以(would)得到饶恕的同一场景,耶稣确实也给予了别人饶恕!当时有两个罪犯和耶稣一起被钉在十字架上,其中的一个悔改了。耶稣立即赦免(饶恕)了他,说:“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路23:43)。他没有说:“我祷告你将来能得到饶恕”。他当下就赦免了他。而耶稣的饶恕也应许了一种新的关系。“今日你要同我在乐园里了。”
司提反为那些用石头砸他的人所做的祷告与耶稣为那些折磨他的人所做的代祷非常相似。
(司提反)又跪下大声喊着说:“主啊,不要将这罪归于他们!”说了这话,就睡了。扫罗也喜悦他被害。(徒7:60)
我应该不会是第一个注意到——使徒保罗的归信是(神)对司提反的祷告的回应的人。保罗当时就在现场,他拿着那些用石头砸司提反之人的衣服(58节),后来保罗也得救了。这里还可以再次指出,司提反并没有对那些用石头砸他的人说:“我饶恕了你们”。保罗直到在去大马士革的路上向神悔改才得到了饶恕。只是假设一下,如果保罗在司提反被石头打死后、但在没有信主的时候就因马车事故而丧生,那么他就去不了天堂。
还有人声称,在圣经的其他地方,耶稣似乎没有把悔改作为饶恕的先决条件(太6:12,14-15;18:21-22)。在这些经文中,耶稣确实没有明确地言明悔改(是饶恕)的条件。然而,这个要求是隐含在其中的。在马太福音6章中,耶稣告诉门徒要像上帝饶恕他们一样彼此饶恕。他虽在马太福音6章中没有明确提到这一点(饶恕以悔改为条件),但我们从其他经文中可以知道,神的饶恕的确是有条件的。马太福音6章的重点是要像神饶恕我们一样彼此饶恕,这又一次重申了我们应该只饶恕那些悔改了的冒犯得罪者。
在马太福音18章21至22节中,耶稣没有明确地将悔改作为饶恕的前提条件。然而,在本章的上下文中,赦免的“有条件性”是非常明确的(即赦免是有条件的)。无论是在马太福音18章15至20节中关于教会惩戒的教导,还是在马太福音18章23至35节的比喻中,耶稣都描述了当人们悔改的时候就应该得到饶恕的情况。
饶恕是有条件的。伟大的改革派神学家约翰·默里(John Murray)对这一真理总结如下:
饶恕是我们在满足某些条件的情况下进行的明确行为……饶恕是在被饶恕者的悔改上主动实施的。如果我们不理解饶恕中所涉及的内容,我们就会使自己变得非常贫乏,并损害我们与弟兄们之间应该维持的关系。⑥
反对意见
有条件的饶恕不会导致苦毒吗?
有些人认为“自动饶恕”是避免苦毒的关键。在某种程度上,这里的争论又回到了对饶恕下定义的问题上。那些主张自动饶恕的人通常会从心理学或治疗学的角度来定义饶恕。如果这是你的定义,那么避免痛苦或负面情绪的唯一方法就是“自动饶恕”。在前面的章节中,我已经为你阐述了为什么我认为这个定义是错误的。圣经总是把饶恕呈现成发生在两方之间的事情。
与传统的理解相反,我认为“自动饶恕”的想法本身就助长了苦毒。当我们被造时,心中就被刻上了公义的标准。当我们饶恕了一个没有悔改的人时,我们这样的行为就是不公义的。往深了说,(如果我们认为应当“自动饶恕”)我们就是在说,饶恕有时必须以牺牲公义为代价。
另一方面,当我们意识到那些冒犯得罪了我们的人将面临来自上帝的报应时,那时的我们将开始对他们产生真正的爱和怜悯。
无论我们谈论的是在宾夕法尼亚州为惨遭杀害的女孩儿们悲恸的阿米什家庭,还是9/11事件的受害者家庭,亦或是被柯伦拜的悲剧所伤害的家庭,圣经都教导我们,被卷入其中的神的子民都应该相信上帝会公义地处理这些作恶者。⑦
记住“伸冤在主”这个真理也可以消除报复的诱惑。毕竟,那些自己寻求报复的人基本上是在说——上帝都做不好他自己的工作。⑧但是当我们记得上帝会做成公义时,我们就会减少被复仇诱惑的几率。
基督徒应该向所有人提供恩典。我们应该把饶恕作为礼物包装起来,并使任何愿意接受的人都能得到这份礼物,不论冒犯得罪是怎样的。但是,不是冒犯得罪决定了饶恕,而是悔改的心才是饶恕的先决条件。冒犯得罪者是否会拆开礼物包装,并接受这份礼物以使饶恕发生,这取决于他们自己。
这不就是一个“文字游戏”吗?
有些人可能会如此“调和”他们自己的和我的想法:“哦,现在我明白你的立场了,我想我们的想法是一致的。你只是喜欢说,‘无条件地提供恩典和饶恕’,而我更喜欢说,‘无条件地饶恕。’”
不是的。我们不在同一条战线上。“无条件的饶恕”这种说法的问题在于,该说法重新定义了圣经中的饶恕一词。而这则引向了我们在第五章中所讨论的问题。
斯科特·威利斯(Scott Willis)和珍妮特·威利斯(Janet Willis):火焰中的恩典
1994年11月8日,斯科特和珍妮特·威利斯带着他们最小的六个孩子在I-94号公路上开着一辆小货车经过密尔沃基地区。他们几个小时前从芝加哥出发。在旅行的前半段,他们一起唱歌一起欢笑,很是开心。在他们停下来加油后,他们鼓励孩子们睡觉。另外三个大一点的孩子没有和他们在一起。
当他终于能开口谈论这件事时,斯科特·威利斯描述了11月那一天在I-94公路上发生的事情。
我当时盯着前面的路,并且很警觉。我们的小宝宝在后排座椅上;本(Ben)在我们后排的另一边。再后面是其他四个孩子;他们都系着安全带。我突然看到了一个物体(一个金属支架,6英寸x30英寸,30磅重)。我想这是那种可能从平板卡车上卸下来的金属块。我前面的车突然拐弯,我当下就知道我肯定要撞上那个东西。我想,如果这个东西撞上了轮胎,很可能会翻车。这是个瞬间要做出的决定。
当我们撞上那个物体时,车身后面的油箱爆炸了,以至于汽车失去了控制。我紧紧握住方向盘,让车停止滑行。就当车在滑行时,火焰从车座位的周围冒出来,那火来得极为突然,让人措手不及,烈火从车的两边滚滚袭来。我当时大喊着下车。珍妮特和我当时不得不有意识地把我们的手伸进火焰中,解开安全带,然后伸向门把手。
珍妮特在车还在滑行的时候被摔出了车门。而我们的儿子本尼(Benny)身上的火正在燃烧;当他从车里出来时,衣服已经被烧掉了一大半。其他五个最小的、一直在睡觉的孩子当场死亡。当我们挣扎着逃出面包车时,珍妮特和我都没有听到任何声音。一个不知名的人把他的衣服脱下来,沾水浸泡本尼的伤口,另一个人把珍妮特背上烧着的衣服扑灭。而本尼在当天午夜时死于重症监护室。⑨
而对于斯科特和珍妮特·威利斯来说,这场悲剧变得更加糟糕。他们一开始在得知孩子们当场死亡后得到一丝安慰(毕竟这些孩子没有遭受太多罪)。但几个月后,他们了解到有迹象表明,他们的一些孩子曾在火中挣扎着想要离开货车。他们的儿子本尼在车祸现场失去了知觉。他们以为他至死都没有恢复意识。但一位医院工作人员告诉他们,本尼在医院时还活着,并且很清醒。本尼曾要求工作人员握住他的手,但由于他的烧伤,她无法这样做。他也曾请她与他一起祷告。
随后,斯科特和珍妮特·威利斯了解到,由于未来的伊利诺伊州州长、当时的国务卿乔治·瑞安(George Ryan)的贪污腐败,那辆货车司机才非法获得了驾照。由于发放驾照的机构收受了贿赂,才使得那些不合格的司机获得了驾照。而这些因贿赂而得的赃款成为瑞安竞选资金的一部分。更具讽刺意味的是,珍妮特·威利斯在事故发生的当天早上还投票给了瑞安。
在事故发生的那天早上,这名不合格的货车司机无视其他司机的一再警告——说他的卡车后面有一大块金属可能会掉下来。
这一切看起来都是如此不合理,且原本可以预防。
因此,斯科特和珍妮特·威利斯不得不决定该如何处理这个本应听从警告的不合格的货车司机,他本来就不应该上路行驶。他们必须决定如何对待这一位政治家(乔治·瑞安),他腐败的价值观在他们孩子的惨死中扮演了重大角色。
从短期来看,最简单的做法是倾向于两个极端中的一个。他们可能会感到愤怒和想要报复;他们可能会憎恨那些允许不合格司机通过贿赂而获得驾照的政治家们。或者他们可以给予这些人“自动饶恕”。这意味着这些行为者无需承担任何责任。威利斯家族没有在这两个极端中做选择,而是选择活出罗马书12章的原则。这一点可从他们寄给美国地区法官的信中看出,其中也包括珍妮特最近写的这封信:
我丈夫和我一直在祷告,祈求上帝让我们远离苦毒,帮助我们信靠他,而神确实也这么做了。我们试图通过不去抱怨来尊荣上帝。
但“说话有时”,我之所以分享这些事实,只是因为我相信如果公义占上风,不法的行径就会受到遏制。我已经从圣经当中学习到“当(神)在世上行审判的时候,地上的居民就学习公义。以恩惠待恶人,他仍不学习公义,在正直的地上,他必行事不义”。(赛26:9, 10)⑩
斯科特·威利斯在他妻子的信中加入了一些他自己的想法:
珍妮特和我只是普通人。既不强大,也没有势力。我们的孩子们给我们夫妻带来了难以言表的快乐。本杰明、约瑟夫、撒母耳、汉克、伊丽莎白和彼得就像其他人的孩子一样:贪玩、快乐、偶尔消沉或精力旺盛。男孩们喜欢阅读和运动。伊丽莎白则是她妈妈的“影子”,是她那些娃娃们的“妈妈”。我们爱他们。我们想念他们。我们并不绝望。我们带着上帝在耶稣基督里所应许的盼望生活。
自1994年11月8日以来,已将近12年过去了。心痛仍然存在,但已经软化。珍妮特和我一直祷告不要有苦毒或报复的灵。这些情绪只是会偶尔爆发,但没有吞噬或支配我们的心思意念,试图报复也不是我们写这封信的动机。
我们的想法与惩罚无关。那应当由法院来决定。真正的悲剧在于,乔治·瑞安与珍妮特和我之间仍没有实现和解。我的妻子和我有坚定的意愿想要饶恕瑞安州长,但这必须是建立在诚实的基础上:伤痛和承认。即使是一个6岁的孩子也知道,当他做错事时,他需要真诚地感到懊悔,并且承认错误。然后才可以得到所给予的慷慨的饶恕和怜悯。(如果州长真这么做了)那将会是我们的喜乐。⑪
注意威利斯一家是如何践行罗马书12章9至21节的原则的。
图:斯科特·威利斯和珍妮特·威利斯与饶恕
饶恕的原则 | 威利斯夫妇是如何活出这一原则的 |
原则1: | “我的丈夫和我一直在祷告,祈求上帝让我们远离苦毒,帮助我们信靠他,而上帝确实也这么做了。” “珍妮特和我一直祷告不要有苦毒或报复的灵。这些情绪只是会偶尔爆发,但没有吞噬或支配我们的心思意念,试图报复也不是我们写这封信的动机。” |
原则2: | “真正的悲剧在于,乔治·瑞安与珍妮特和我之间仍没有实现和解。我的妻子和我有坚定的意愿想要饶恕瑞安州长,但这必须是建立在诚实的基础上:伤痛和承认。即使是一个6岁的孩子也知道,当他做错事时,他需要真诚地感到懊悔,并且承认错误。然后才可以得到所给予的慷慨的饶恕和怜悯。(如果州长真这么做了)那将会是我们的喜乐。” |
原则3: | 但“说话有时”。我之所以分享这些事实,只是因为我相信如果公义占上风,不法的行径就会受到遏制。我已经从圣经当中学习到‘当(上帝)在世上行审判的时候,地上的居民就学习公义。以恩惠待恶人,他仍不学习公义,在正直的地上,他必行事不义’(赛26:9, 10)。” |
结论
罗马书12章17至21节给了我们一个应对邪恶的框架。
- 决心不报复。甚至不能允许自己在心中“演习”(如何报复)。
- 充满爱心且积极主动地向你的仇敌给予恩典。虽然爱和恩典是(他们)不配得的,但要有创造性地考虑你可以做什么来与所有人和平相处,甚至是与那些可能杀害了你家人的那些人。
- 不要饶恕那不悔改的人。为上帝的忿怒留有空间。他将公正地处理所有的是非。当我们想到那些不认识基督的人将被扣留在永恒的地狱中,我们就可以超越痛苦,转为同情,即使是在最糟糕可怕的情况下。
从情感的角度,建议约翰·格里沙姆笔下的卡尔·李不去向那些强暴了他女儿的人寻仇,这似乎显得太过分。但我们需要思想我们的主的榜样。我正在受难日和复活日之间的星期六写下这些内容。并且我又想到彼得的劝告——所有基督徒都要跟随他的脚踪行。
你们蒙召原是为此,因基督也为你们受过苦,给你们留下榜样,叫你们跟随他的脚踪行。他并没有犯罪,口里也没有诡诈。他被骂不还口,受害不说威吓的话,只将自己交托那按公义审判人的主。他被挂在木头上,亲身担当了我们的罪,使我们既然在罪上死,就得以在义上活。因他受的鞭伤,你们便得了医治。 (彼前2:21-24)
主没有复仇。他乃是祷告上帝,希望那些杀害他的人能够得到饶恕。他把自己托付给那公正的审判者。道成了肉身(约1:14),基督是我们应该效仿如何应对邪恶的唯一榜样。
讨论问题
- 应对那不悔改的冒犯得罪者的第三个原则是什么?
- 如果不遵行这一条原则,会如何对传福音造成破坏?
- 对圣经中有关地狱教导的理解如何能帮助我们避免苦毒?
- 阅读帖撒罗尼迦后书1章。为什么保罗说他在为帖撒罗尼迦人“夸口”(为他们常常感谢神)?当帖撒罗尼迦人深陷苦难之中,保罗是如何寻求安慰他们的?
- 保罗强调基督徒应该为神的忿怒留有空间(罗12:19)。有人会如何误用这一原则,或是断章取义?
- 罗恩(Ron)和苏(Sue)是基督徒。他们的独生子布雷特(Brett)被一名醉酒的司机夺走了生命,尽管这名醉酒致人死亡的司机被判定有过失杀人罪,但他仍拒绝承担任何的责任。罗恩和苏说,他们对这个杀死了他们儿子,并且直到现在还不知悔改的人永远不会有任何的怜悯之心。你会对他们说什么呢?
附录:
① 迪特里希·潘霍华(Dietrich Bonhoeffer)著, 《监狱书信和论文》(Letters and Papers from Prison),贝特格(Eberhard Bethge)编,New York: Simon & Schuster, 1971,157.
② 译者注:在作者引用的英文圣经中是:“……伸他儿女流血的冤……”(for he avenges the blood of his children…)。
③ 当保罗表达他对神的公义的信心时,他使用了一个在旧约中多次出现的短语,指的是“神的复仇”。乔治·W·奈特(George W. Knight)著, 《教牧书信:希腊文本注释》(The Pastoral Epistles: A Commentary on the Greek Text, New International Greek Testament Commentary),Grand Rapids, MI: Eerdmans, 1992, 467. 见撒母耳记下3章39节;诗篇28章4节;62章12节;箴言24章12节。
④ 布莱比尔(Kraybill),诺特(Nolt)和韦弗·泽彻(Weaver-Zercher)著, 《阿米什人的恩典:饶恕如何升华悲剧》(Amish Grace: How Forgiveness Transcended Tragedy),San Francisco: Jossey-Bass, 2007, 45.
⑤ 同上。
⑥ 约翰·默里(John Murray)著,《约翰·默里文集》(The Collected Writings of John Murray)中《在饶恕中学习》(A Lesson in Forgiveness)一文,Carlisle, PA: The Banner of Truth Trust, 1982, 191.
⑦ 另见约翰·派博(John Piper)著《未来恩典》(Future Grace)中《在未来恩典和苦毒中的信心》一文(Faith in Future Grace vs. Bitterness ),Sisters, OR: Multnomah, 1995, 261–271.
⑧ 在罗伯贝尔(Rob Bell)所著《行李007:驽马系列》(Luggage 007, Nooma series),Grand Rapids, MI: Zondervan, 2005, 8. 作者写道, “如果我们受到伤害时进行报复,你觉得这是不是就像是在对神说,‘我认为我能比你更好地处理这件事’?”
⑨ 《穿越火焰:威利斯家族故事》(Through the Flames: The Willis Family Story),Wheaton, IL: 好消息出版社(Good News Publishers), 2000年。网页链接:http://www.gnpcb.org/product/663575724360,2007年3月29日。
⑩ 斯科特·威利斯(Scott Willis)和珍妮特·威利斯(Janet Willis)合著, 《堕落与神的护理:斯科特·威利斯和珍妮特·威利斯给美国地区法官丽贝卡·帕尔梅耶的信》(Corruption and Providence: Letters Scott & Janet Willis Sent to U.S. District Judge Rebecca Pallmeyer),选自《世界杂志》(World Magazine),2006年9月14日刊,网页链接:http://www.worldmag.com/ webextra/12246,2007年4月6日。
⑪ 同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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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克里斯·布劳斯(Chris Brauns)是伊利诺斯州斯蒂尔曼谷红砖教堂的牧师。克里斯牧会超过20年。